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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人大:“七个始终”谱写漾濞人大新篇章
2022年,漾濞彝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的决策部署,有效行使监督、立法、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职权,充分发挥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职能作用,为顺利完成漾濞“5·2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有力推进核桃和文旅两大产业、助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和“核桃产业振兴、森林大理建设”示范县建设贡献人大力量,展现人大担当。
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将党的领导作为政治方向
强化政治引领,确保正确工作方向。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常委会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重要工作党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将县委重视、政府关注、人民关心、社会关切作为人大工作重中之重,统筹安排人大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和重要活动,保证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举措的贯彻落实。2022年,共向县委汇报人大工作23件次。
加强理论武装,着力提升政治素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理论学习贯穿于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职工例会、主题党日等全过程。一年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2次、主任会议1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9次。
主动作为敢担当,始终将强化监督作为第一要务
聚焦经济发展,推动平稳运行依法履职。强化对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和决算的审议和审查;强化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并对相关的6个乡镇和7个部门开展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档次;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资源资产盘活、预算执行、重大项目资金支付等情况的监督;适时监督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送预算联网预警信息112条。
聚焦产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依法履职。围绕县委重点工作,对全县18个迟滞项目推进情况开展“三问一评” 工作监督,对县中医医院 “提质达标和等级医院”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全县文旅产业培育工作情况和全县核桃产业“一县一业”示范县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集中视察,听取和审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完成州人大组织的省人大代表视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推进情况工作。
聚焦生态环境,促进绿美行动依法履职。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听取和审议全县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工作的报告,对全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确保2021年度云南省县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为“基本稳定县”。
聚焦资产管理,管好国有资产依法履职。听取和审议全县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全县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适时督导全县国企改革工作,强化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
聚焦法治漾濞建设,加强法律监督依法履职。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组织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和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强化监察司法监督,听取和审议县监察委对国有企业监督执法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机构改革后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组织部分州县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督促法律法规全面有效贯彻实施。
注重立法显特色,始终将良法善治工作作为法治保障
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年初,结合漾濞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及时提出修订《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等议题,科学制定了《漾濞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22—2026年)》,按程序报请县委研究同意。
全面启动《条例》修订。成立修订《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工作领导小组,邀请州人大常委会民侨委和法律专家进行实地调研指导,组织相关人员外出学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的成功经验。《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修订一审工作已完成,修订二审工作正有序进行。
一心为民守初心,始终将代表工作作为动力之源
尊重代表权力,换届选举圆满完成。严格按照省、州换届选举部署要求,在县乡两级换届选举中全县共有77943名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共选举产生县人大代表168名和乡镇人大代表487名;顺利召开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7人,县监察委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1人,漾濞县出席大理州第十五届人大代表16名,换届选举圆满完成。制定县人大代表辞职补选办法,严格按程序依法补选县人大代表6名。
强化建议督办,办理质效显著提高。坚持“提得准”和“办得好”相结合,在把好建议质量关的基础上,适时召开办理工作交办会、督办会,推动139件代表建议答复和落实“双满意”。
强化阵地建设,履职能力不断增强。2022年,建成州级试点乡镇代表工作站1个、村级代表联络室2个;建立健全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同基层人大代表的联系制度,细化明确了2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115名基层县人大代表;按规定发放了代表履职保障经费39.36万元;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履职培训2次,代表履职意识明显增强,参与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能力不断提升。
依法规范讲程序,始终将履行职权作为重要工作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法定程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公建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容许特事特办、县花、县树、县歌、县城及周边路桥更名等重大事项作出相关决议决定。
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干部有机统一,2022年,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5人次;对县人大常委会拟任命的85名干部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并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服从安排讲大局,始终将服务中心作为人大担当
全力投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主动参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认真落实灾后恢复重建保包责任,圆满完成了重建任务,赢得了群众好评。督查组严肃督查灾后恢复重建及其他重点工作,确保民房高质量入住,确保公建项目有序推进。
全力投入其他重点工作。积极参与大瑞铁路、“大漾云”高速公路建设、石门关5A级景区创建、“森林大理示范县”建设、雪山河综合开发、支援瑞丽抗击疫情等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相关人员承担县委重点工作督查、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任务等。
守正创新强基础,始终将自身建设作为履职保证
强化党建引领,凝聚团结干事合力。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党建引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适时分析研判并通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意识形态领域和网络安全情况。常委会机关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县人大党组2022年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等次。
完善规章制度,实现管理规范运行。及时修订完善《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常委会有关制度11项、《漾濞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制度》等常委会机关有关制度14项,进一步规范了议事决策程序。
抓实“两个革命”,着力提高工作质效。深入推进“两个革命”扎实开展“学做”活动,常委会机关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质效显著提高。聚焦理论学习、业务素质等短板弱项,创新举行“经典诵读”和“人大讲堂”,一年来,共举行“经典诵读”45场次、“人大讲堂”4讲;聚焦工作质效提升,对标对表,9个专工委室严格按照常委会2022年工作“一要点、三计划”,认真细化年度工作任务清单;聚焦用量化考核倒逼工作落实,严格对机关公务员进行平时量化考核工作。
加强宣传推介,充分展示人大风采。创新拓展宣传渠道,巩固主流思想阵地,充分展示人大风采,树立人大良好形象,一年来,在各类媒体上刊播反映漾濞人大工作的稿件200余篇。
文:漾濞县人大常委会 陈定伟 赵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