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22-12-23
- 2022-12-08
- 2022-11-20
- 2022-11-07
-
-
- 2023-01-29
- 2023-01-29
- 2023-01-29
- 2023-01-29
- 2023-01-29
- 2022-12-30
-
- 2022-11-18
- 2022-11-07
- 2022-11-04
- 2022-11-03
- 2022-10-27
- 2022-10-21
-
- 2022-12-14
- 2022-11-30
- 2022-11-18
- 2022-11-14
- 2022-11-07
- 2022-11-04
-
- 2022-10-26
- 2022-09-16
- 2022-04-20
- 2022-04-20
- 2022-03-11
- 2022-02-10
- 2022-05-23
- 2021-12-23
- 2021-12-23
- 2021-11-08
- 2021-09-30
- 2021-09-23
-
-
- 2023-01-19
- 2023-01-12
- 2023-01-11
- 2023-01-04
- 2022-12-23
- 2022-12-12
- 2022-11-30
-
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省州党委工作要求
11月11日下午,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14次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工作要求和州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剑萍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致辞,在《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开幕式上的致辞,向国际竹藤组织成立二十五周年志庆暨第二届世界竹藤大会的贺信,在视察军委联合作战指挥中心时的重要讲话,向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的贺信。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王宁书记到大理调研工作要求。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孙耕耘组长、杨永宏副组长和州委杨国宗书记在督察组对大理州开展督察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州委《关于激励担当作为推进领导干部“能下”常态化的实施办法(试行)》。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自觉运用党章规范自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全州人大系统党员干部当好示范、作好引领。要持续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以大会精神统领、谋划和推进人大各项工作,把大会精神全面准确地落实到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工作中,推动各方面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会议要求,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按照州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对应人大职权职责,全力配合省督察组做好在大理期间的工作。机关党组、党委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认真落实州委实施办法各项规定,保护敢担当、能作为的干部的干事创业积极性,正确把握政策界限,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
会议研究了中共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报请审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请示(送审稿),同意报州委研究审批。
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靳汝柏,党组成员王正林、字云飞、李郁华、李绍唐出席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云龙,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会议。
文:刘利权 杨李晟 图:周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