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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委会分工:主持州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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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深入践行“三个工作法” 不断提升人大履职成效

网站首页    理论研究1    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深入践行“三个工作法” 不断提升人大履职成效

今年以来,按照州委关于推进“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的统一部署,大理州人大常委会机关以专设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联系点为契机,紧紧围绕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四个机关”职能新定位、新目标,聚焦聚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用项目工作法定位”、用一线工作法“到位”、用典型引路法“上位”,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人大履职成效。

项目工作法“定位”,心中有数知责履职

项目工作思维,制定《大理州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涵盖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等54项工作任务实现人大常委会职责工作项目化,让干部职工对全局工作心中有数,明白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什么时候干完在明确常委会工作要点基础上,进一步压实机关12个专工委室职能职责,分解大项目、细化小项目,形成《大理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2022年度工作清单》共计287项任务,将清单责任具体到委室、岗位、人员,以工作清单小项目”比照工作要点“大项目”,锁定各项工作完成时间、完成情况、完成质量倒逼责任委室提高效率,紧跟效能革命节奏。着力营造工作压迫感、紧张感的“赛马场”氛围,将工作要点、工作清单对外张榜公示、对内挂图作战实行项目销账制,用“已完成、正在推进、计划实施”三个梯次进度挂图标记,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实时预警,及时传导进度压力,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制定《大理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联系点八条工作措施》,大力整治省委王宁书记指出的干部“十种表现”问题,认真落实“六条要求”,实行委室工作每日报告、工作成效每月统计、重要工作按季度统筹机制,加强对内对外协调,适时通报完成情况,让机关干部职工相互通晓各委室工作完成质量,激励干部职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比学赶超、争创一流。截至8月底54项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已完成32项,完成率为59.26%;287项委室年度工作清单已完成233项,完成率为81.18%,总体实现各项工作按既定时限要求务实高效推进。

一线工作法“到位”,服务基层务实履职

强化“一线”意识,破除“二线”思想,深入一线“把脉问诊”,在实干中解难题、献良策、办成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建立调研台账,每月底统计当月到县市调研情况,报审下月调研计划,避免扎堆调研、重复调研,严控调研点数、调研时限,实行错峰调研、错时调研,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打乱基层工作节奏、给基层增加负担,切实提高调研实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立州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县市人大常委会制度,深入各县市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基层人大工作中的困难问题,促进全州人大工作同频共振、整体发展;建立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州人大代表制度,在走访代表中与干部“话发展”、听群众“唠嗑声”,掌握基层第一手资料,耐心解答代表提出的问题,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权力;建立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列席代表座谈会制度,搭建人大代表履职平台,畅通民意诉求渠道,面对面提出意见建议,交办至州级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办理;建立委室与州级部门联系制度,召开联系工作座谈会,与州级各部门互通工作情况,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建立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16个,收集、反映基层组织、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法律法规实施、立法调研、立法后评估工作,让地方性立法、民族立法更接地气。认真履行法定监督职责,深入县市、部门、企业等,围绕关乎发展、关系民生的低保、康养、生态环境保护、扫黑除恶、殡葬改革等工作,围绕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有关工作报告开展调研17项,开展专题调研10项、工作视察2项、执法检查2项,做好联系重大项目、民营企业、专家学者、乡村振兴以及河(湖)长制、林长制督察工作,全面发挥人大机关、人大代表、人大干部作用,做到能力在一线锤炼、形象在一线树立、作用在一线发挥,用实实在在的调研视察、监督检查、联系帮扶成果助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

典型引路法“上位”,追求卓越创新履职

积极探索模式、总结经验、打造典型,在典型的示范引领中推动人大履职全面开花。在制度建设中,完成州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汇编》修订工作,形成各类工作制度共48项,使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规可守,全面提升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在立法工作中,大理州人大常委会被命名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云南唯一的“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开通了大理州面向全国立法工作的民意“直通车”;在全省率先制定实施了《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协商办法》,高标准行使地方立法权,颁布施行《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稳步推进《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开展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前期调研,努力让地方性法规实用管用好用在监督工作中,持续打造“三问一评”工作监督品牌,2022年对全州新能源(光伏)和新材料(硅铝)产业发展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开展“三问一评”监督,在年初问安排、年中问进度、年末问结果以及开展满意度测评的动态监督中答好“大理之问”的“人大答卷”在人大代表工作中,进一步建立完善代表联系、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代表素质能力提升、代表意见建议督办、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等制度,开展联系服务代表“七个一”活动,启动实施39个基层人大代表联络站(室)示范点建设,不断丰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在自身建设中,研究制定了《大理州人大系统“四个机关”建设行动方案》,在全省各州市中率先对全州人大系统“四个机关”建设工作进行超前谋划和总体安排;持续举办机关“人大讲坛”,以“身边人”讲“身边事”,在学习中吸收做好“当下事”的正能量;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单位、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成果,正在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国家级职工之家。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州人大常委会有关调研报告、工作报告多次得到州委主要领导批示,如报送的《“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报告》批示“内容针对性强,研判透彻、建议精准,送州级领导参阅”,报送的《关于开展书记院坝协商会暨“我为群众算笔账”工作情况报告》批示要求全州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借鉴,报送的《关于大理州康养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催生了大理州康养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制定。

实践证明,“三个工作法”是进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有力武器,是抓工作落实的重要“法宝”。在今后工作中,大理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将进一步总结提炼“三个工作法”的实践经验,更加自觉、精准、灵活地将“三个工作法”持久深入践行到人大履职全过程,强化问题导向、过程导向、结果导向,努力推动大理州人大工作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文: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邱隆军

2022年9月16日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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