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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委会分工:主持州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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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担当有为的人大工作助推大理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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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剑萍

 

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本届州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州发展大局和州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以生态立法为代表的立法工作取得新突破修正自治条例,修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2件单行条例,制定《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和《大理白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件地方性法规,促进了地方治理方式转变和治理能力提升。尤其是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持续发力,目前已有6件富有大理特色、以洱海苍山为核心的环境保护地方法规体系,引领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问一评”工作监督为代表的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创新开展“三问一评”工作监督先后对全州工业投资项目、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综合交通网建设项目进行“三问一评”工作监督,有力推动了重点项目建设。同时,紧扣全州工作大局,紧扣人民群众关切,紧扣厉行法治,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48项,开展执法检查10次、代表视察9次,组织专题询问3次、满意度测评5次、综合评议7次,开展专题调研35项,并通过跟踪问效、综合评议,加强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监督。

以跟踪督办代表建议为代表的代表工作取得新进展本届州人大代表提出议案1件、建议1225件,驻大理省人大代表提出建议292件,驻大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建议34件。每年都召开会议集中交办州人大代表建议,选取10件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对重点建议承办单位进行综合评议。州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中,解决率在73%以上。

以成功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为代表的模范机关建设取得新成果切实加强了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加强了制度建设,强化了人大宣传工作,成功开展纪念州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系列活动举办了10期“人大讲坛”积极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和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并成功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我州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经验多次在全省、全国相关地方立法工作会议上交流《中国人大》杂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简报刊载“三问一评”工作监督受到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关注,工作经验多次在全省、全国相关会议上交流相关信息被新华社《高管信息·云南》刊发,收录到《中国人大年鉴(2018)》频现的工作亮点和突出的工作成绩,为推动大理“十三五”规划收官和“十四五”良好开局作出了人大应有的贡献。

当前,大理正处于洱海保护、流域转型的关键期,处于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艰难期,处于改革创新、破解难题的攻坚期,发展不足、产业不强、基础不牢和作风不实等问题成为大理发展的拦路虎、绊脚石,如何破解这些难题的“大理之问”,已不可回避地摆在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面前,急需凝心聚力来作答。面对大理发展的新挑战、新机遇,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以助推大理高质量发展为己任,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工作短板和差距,找准各自的“人大之问”,全力以赴破解难题努力交上一份让党和人民满意的高质量答卷。就州人大常委会而言,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深刻认识大理的特点和优势,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以及“两城一区、三个走在前列”战略定位来谋划人大工作,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与州委的决策部署同频共振,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积极为促进大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彰显人大新作为。

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也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我们要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理论、新观点、新指示、新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实际,不断深化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什么样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怎样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的认识,推动人大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好运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引领和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

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是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州委的决策部署,通过履行法定职责,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和人民的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坚持定期向州委报告全面工作,及时请示报告年度工作安排、重要工作计划、自身建设等重要事项,确保人大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点工作都在州委的领导下开展,确保人大各项工作与州委方向一致、目标一致、步调一致。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严格履职尽责,严明纪律作风,努力建设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纪律严明的模范人大机关,打造讲政治、顾大局、尽责任、守底线的人大干部队伍。

坚定不移立良法为大理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精心修改完善,切实做好《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工作,为建设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提供法治保障。要体现大理特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科学制定好《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22—2026)(草案)》,为下届州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要围绕地方发展需要和群众关注问题,加强高质量发展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协同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适应立法新形势新要求,丰富立法形式,既要搞“大块头”,又要搞“小快灵”,以“小切口”形式推进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实行立改废释并举,以良法保障善治。执行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和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坚持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调研、论证、审议以及立法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协商等工作机制,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顾问组、地方立法研究院、立法咨询专家库的作用。

坚定不移以高效监督助推大理跨越式发展。要着眼大理经济社会高质量、高速度、高效率发展,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不断增强监督的实效和刚性。要聚焦“两城一区、三个走在前列”战略目标的实施加大监督力度,聚焦产业特别是工业的培植发展加大监督力度,聚焦提升区域中心城市能级加大监督力度,聚焦绿色发展示范工作加大监督力度,聚焦提升区域中心城市能级加大监督力度,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大监督力度,聚焦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提升民生福祉加大监督力度,聚焦“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大监督力度使人大监督工作始终与州委同向、与人民同心,成为助推州委决策部署落实的一股强大动力我州探索开展的“三问一评”工作监督,将多种监督手段组合在一起,并一追到底,实践证明这种监督方式监督有力成效明显,全州各级人大要进一步做好总结、探索和提高工作,推动“三问一评”工作监督的完善和发展,使之成为助推全州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利器”。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和专题调研要紧扣州委工作中心、大理发展主题,找准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明确提出意见和措施。实行对同级“一府两院”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工作评议,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工作评议意见、满意度测评结果送同级党委和“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并向党委组织部门通报。以述职评议等方式,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对那些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不作为的人员,建议党委和组织部门进行调整。

坚定不移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新概括、新论断、新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断生动阐明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质和优势,是总结我们党百年来为实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不懈奋斗的宝贵经验、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不断深化对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规律认识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为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是人民的代言人,要坚持代表主体地位,通过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保证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要完善代表工作制度机制,强化服务保障,激发代表推动发展的活力,发挥人大代表作为人民利益表达者、体现者、维护者的作用,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组织、动员各级人大代表围绕发展问题,聚焦产业振兴、做强工业,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在调查研究、建言献策、监督支持、联系群众、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等方面见行动、见成效。我们要在行使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权时,广泛征求人民的意见建议,凝聚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以实际行动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通过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动员和凝聚全州各族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到大理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要在州委的领导下,统筹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坚持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严格依法组织,扎实推进州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切实选好代表,选好干部配强班子,打造政治过硬、具备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为我州的产业振兴、做强工业、加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我们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响应党中央伟大号召,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中共大理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肩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责,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谱写好中国梦的大理篇章作出人大新贡献。

 

              作者系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2021年9月30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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